3月1日,國家標準委簽發(fā)了《2018年國家標準立項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圍繞落實“質量提升行動年”各項部署,確定了5個立項重點,分別是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實施重大戰(zhàn)略規(guī)劃、扎實推進改革任務、推動創(chuàng)新成果轉化、瞄準國際提高水平。根據《指南》的部署,2018年,國家標準制修訂將再次提速。
《指南》明確,2018年的國家標準立項一般每季度下達一批計劃項目,并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要求隨時下達急需計劃項目。據國家標準委有關人員介紹,《指南》對國家標準立項的要求有了一些變化。
一是修訂標準項目和采用國際標準項目予以重點支持,為抓好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結論落實,重點支持需整合、修訂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立項。同時落實推薦性國家標準集中復審結論,根據2020年完成相關任務的改革要求,分年度做好推薦性國家標準修訂項目申報。
二是進一步縮短修訂標準項目和采用國際標準項目完成周期,要求從下達計劃到完成報批不超過18個月。
三是支持“NQI”重點專項以及相關國家重大科技項目中重要技術創(chuàng)新成果向標準轉化,根據需求將增加專門場次進行評估。
四是創(chuàng)新優(yōu)化立項評估模式,推薦性國家標準制定項目現場答辯或網絡答辯,修訂項目和采用國際標準項目無需到場答辯,同時明確了常規(guī)性評估會議時間。
五是積極推進標準化軍民融合,明確提出軍民通用國家標準項目申報時應充分考慮國防和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起草單位應由軍民雙方共同組成。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要求,技術委員會(或歸口單位)項目完成率低于67%或技術委員會未提交2017年年報的不予立項。